一、江苏省用血报销政策
1.参加无偿献血累计达到800毫升以上(含800毫升)的献血者,本人终身享受免费用血。
2.无偿献血量未达到800毫升的,按本人献血量的3倍享受免费用血。
3.无偿献血者的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需要用血的,其累计免费用血按献血者献血量等量提供。
4.在江苏省献血的献血者可在省内用血医疗机构指定窗口直接享受用血减免服务。
二、优先用血
根据《江苏省献血条例》第二十七条和《南京市献血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无偿献血者享有优先用血权利。
三、“四免”待遇
1.在江苏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可申请《江苏省无偿献血荣誉证》(“三免”卡)享受以下优待政策:
①不限次数免费乘坐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含地铁、公交等);
②不限次数免费游览全省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
③不限次数就诊时免交全省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诊察费。
2.在本市参加无偿献血累计达到4000毫升以上(含4000毫升)的献血者可参加一次南京市卫生部门安排的免费体检。
四、诚信市民待遇
在本市参加无偿献血累计达到4000毫升以上(含4000毫升)的献血者可以申办“市民诚信卡”,在南京市乘坐公交地铁可享受4-5折优惠。
五、积分落户
根据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累计积分达到 100 分,即符合落户条件。在本市参加无偿献血的,每次加2分,最高不超过40分;参加本市无偿献血并获得国家级奉献奖,每次加50分,最高不超过100分。
六、大病救助
在南京市献血的患大病并有特殊困难的献血者,可以申请无偿献血者大病救助金。